京ICP备2023000331号-32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
经营合同是什么意思
经营合同的意思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各项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全称是承包经营合同。找法网提醒,经营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值,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
经营合同的特点
经营合同有如下特点:
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
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
三、
经营合同的种类
经营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等种类。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