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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反家庭暴力法于什么时候实行
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找法网提醒您,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
反家庭暴力法遵循什么原则
反家庭暴力法遵循的原则如下:
1.预防为主;
2.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
3.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
4.保护当事人隐私;
5.老幼病残孕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三、
遭遇家暴者如何举证和保护自己?
第一,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时,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让他们予以劝阻和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施暴者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四,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