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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辞退与开除公职的区别
辞退与开除公职的区别如下:
1.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
2.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辞退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职工。
找法网提醒您,《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
辞退公务员需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其他。
三、
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法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